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省人口计生委党组研究决定,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发展中心、黑龙江省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在现有空编定额内招聘人员,解决人员短缺问题,满足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服务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及相关法律政策;
(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等具体条件;
(五)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申请
1、时间:2010年3月18日—4月2日
3、申请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外语等级证、计算机国家等级证及应聘岗位相关证件及个人简历,近期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所申报的材料和资格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3:1。
3、学历要求为统招生,非统招生必须有国家承认的干部身份。
(四)考试
1、内容: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科目与方式:
⑴笔试:100分。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考试。
⑵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各报考专业前3名参加面试。每个专业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和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咨询,专业操作能力测试,最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考核人员。
(五)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由用人单位将考核结果报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
(七)公示期满,无疑议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本人资料来单位报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录用后,按国家及省统一规定,享受相应学历的工资待遇。
四、直属事业单位简介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1、简介: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是1983年11月经省编委批准建立,隶属于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围绕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优生遗传、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及治疗、病残儿鉴定、引进、推广计划生育新产品、新技术、生殖保健等方面开展技术服务与研究。单位编制50人,现有在编人员33人。拟招聘3人。
2、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253-3号
3、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专业/职称 |
名额 |
性别 |
学历 |
其它要求 |
人口学研究 |
人口学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
公共卫生研究 |
医学 |
1 |
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
医学遗传研究 |
遗传医学 |
1 |
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
4、联系方式:0451-87807098
注:以上人员年龄控制在40岁以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控制在30岁以内。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调部分人员。
(二)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
1、简介: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是1983年1月经省编委批准建立,隶属于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宣传中心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面向全省普及宣传党和国家及我省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人口文化、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人口安全等知识。负责采访、编辑、制作在新闻媒体上开办的人口计生专题栏目,并为其提供服务、选送节目。编辑、制作各种文图宣传品,组织人口计生展览和文艺演出,开办婚育文化网络。单位编制27人,现有23人。拟招聘4人。
2、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3、招聘岗位及条件:
专业 |
名额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要求 |
电视
编导 |
2 |
不限 |
25
以下 |
本科以上 |
电视编导,有全国编辑记者资格证书和编辑经验 |
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英语四级 |
摄像
摄影 |
1 |
男 |
27
以下 |
本科以上 |
电视摄像 |
两年以上本专业较熟练工作经历 |
信息管理与
计算机应用 |
1 |
男 |
25
以下 |
本科以上 |
网络、媒体资料及跨媒体传播平台管理维护兼电视摄像 |
具有全国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资格证 |
4、联系方式:0451-8851224913804536183
(三)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发展中心
1、简介: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发展中心是1990年经省编委批准建立,隶属于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具有人口计生系统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职能,担负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各级主管领导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的业务培训,担负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师资培训,指导基层培训基地的培训业务,参与编写本省人口计生工作培训教材、讲义、教学大纲等。是全省公务员培训基地,单位编制25人,现有人员13人。拟招聘2人。
2、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3、招聘岗位及条件:
专业 |
名额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要求 |
教育学
管理学 |
2 |
男、女
各一人 |
30岁以下 |
本科以上 |
教学管理授课师资 |
3年以上
工作经验 |
4、联系方式:15046073210
(四)黑龙江省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1、简介:黑龙江省计划生育信息中心是1994年经省编委批准建立,隶属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采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和传播,制定全省计划生育系统与信息产业相关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发、应用、维护人口计生信息软件,承担省人口计生委机关信息设备的维护,组织计算机局域网、广域网的建设,维护网络正常运行,为领导决策服务。单位编制13人,现有9人。拟招聘2人。
2、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3、招聘岗位及条件:
专业 |
名额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计算机应用 |
1 |
不限 |
30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
人口统计分析 |
1 |
不限 |
30以下 |
学士本科 |
统计学(统计分析和应用) |
4、联系方式:0451-8264920813936683025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
3、工作人员支持、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题目。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违纪查实,解除聘任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451-82624834、0451-82648978